南京市文旅局关于启用旅运金陵平台强化安全管理的通知原文

导语 2020年9月15日零时起,南京市旅游包车业务需通过“旅运金陵”办理,以下为通知要求。

  关于启用“旅运金陵”强化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旅行社、各旅游包车客运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旅游客运市场管理,督促相关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维 护市场秩序,夯实安全基础,引导行业向优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南京市旅游包车客运安全管理试点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交执法E2020〕418号)文件要求,我市将正式启用“旅运金陵”平台,落实旅游包车客运安全管理试点示范工作要求。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启用“旅运金陵”平台

   (一)启用时间:2020年9月15日零时起,我市省际、市际旅游包车业务全面启用“旅运金陵”平台。

   (二 )适用范围:本地旅行社组织或接待并使用南京本地旅游大巴车进行包车业务的,相关方均需登陆“旅运金陵”平台办理相关业务。

   (三)应用内容:相关方在“ 旅运金陵”平台上对接用车、导游、支付等业务;落实旅客实名制、行包安检要求;落实营运车辆安全例检、行车日志(“一日三检”)要求。

  二、全面落实“ 旅运金陵”使用及安全管理内容

   (一)旅行社全面应用“旅运金陵”平台

  1.旅行社应做到用车必上系统发单、上报团队相关信息、规范导游使用、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2.旅行社应大力加强“旅运金陵” 平台使用培训,业务骨干要熟练平台调度、规范签订用车合同、及时上传旅客实名制信息、组织导游会同驾驶员开展行包安检、组织导游引导旅客全程系好安全带、配合驾驶员全程管控好车辆并禁止无关人员上车等。

   (二)旅游客运企业使用旅运金陵实施包车运营

  1.旅游客运企业应统一业务调度,规范备案包车标贴。旅游客运企业须严格落实“白名单”管理制度,9月15日 零时起,各案申领包车标贴的业务,均须使用“白名单”运力;承接旅行社用车业务,须登录“旅运金陵”平台办理。

  2.加强所属驾驶员教育管理,使用移动终端登录联合监管系统,落实月度学习、一日三检要求,及时上传结果。

   3.加强营运车辆技术管理,登录车辆技术管理系统,维护2 和完善车辆管理基础资料,及时对接修理厂等单位,落实安全例检、二级维护、检测评定等要求,及时上传结果。

  4.逐车配置手持式安检仪,组织驾驶员配合旅游经营者 (导游)落实好旅客行包安检要求,使用移动终端登录“旅运金陵”APP及时上传安检情况。

   5.会同导游人员教育、引导旅客全程系好安全带,管 控好营运车辆,途中禁止无关人员上车。

  相关信息>>南京旅运金陵平台详细操作流程

  三、全面开展旅行社及旅游包车客运市场专项检查

  1.文旅部门将加大市场检查力度,对不上平台的旅行社依据 《旅行社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旅行社要积极贯彻平台的推广应用,做到用车必上平台,杜绝线下进行车辆调度交易。

   2.交通运输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力度监管运力的合规性使用,适用保、限、打的管理措施,实施分类管理。采取综合措施,支持客运企业使用合规运力;因未按要求使用“旅运金陵 ”平台,导致旅行社业务无法通过该平台上传旅客行包安检信息的,该车辆将无法录入“白名单”,影 响其再办理客运业务;对不合规运力承接客运业务、在我市从事违规运营的行为,交通运输部门将通过企业检查、路检路查、动态监控监管、联合其他职能部门协同监管等方式,严格信用管理,视情采取暂停客运企业业务办理等措施,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四、未使用“旅运金陵”平台全面适用行政处罚措施

   1.对旅行社不使用“旅游金陵” 平台实施线下车辆调度的、使用外地旅游客运车辆的、使用不合规运力的,由文旅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视情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予以行政处罚。

  2.按照《省安委会关于更高标准更严措施管控交通运输领域重大安全风险的通知》要求,对旅行社不使用“旅运金陵”平台,无 法实现实名制和行包安检的,无法落实旅行社客运安全主体责任的,由文旅部门责令整改,视情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予以处罚。

  3.对不使用“ 旅运金陵”平台各案包车标贴、破坏和干扰卫星定位装置的旅游包车客运企业,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将严格信用管理,根据情节轻重,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相应行政处罚。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旅运金陵】可直接进入旅运金陵平台入口,查看平台操作流程、功能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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