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南京残疾军人证换证截止到什么时候
导语 2020年南京残疾军人证换证工作什么时候开始?截止到什么时候?残疾军人证新证包含哪些内容?一起来看看。
自2020年8月1日开始,启动《残疾军人证》《伤残人民警察证》《伤残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证》《因公伤残人员证》等4种证件换发工作。新证换发工作为期一年,至2021年7月31日结束。从2021年8月1日起,旧证作废。
换证期间,新旧证件均有效。
新证件内容:
★新证填写内容一律采用计算机打印,字体、字号等具体标准由打印软件自动生成。
★《残疾军人证》的“ 部别或户籍地”栏,退役的残疾军人填写户籍地,服现役的残疾军人由部队按规定填写。
★所有证件的“有效期” 栏,发证时年龄在15周岁以下的填写5年,16至25周岁的填写10年; 26至45周岁的填写20年; 46周岁以上的填写长期。
★换发新证后残疾人员相关情况发生变化,需将变化内容在变更栏内填写。其中:
残疾人员抚恤关系转移(如从军队到地方,跨省户籍迁移),以及残疾性质、残疾等级发生变化的,需在变更栏中填写有关变更内容,并由迁入地的批准机关加盖印章(优抚专用章)。
残疾人员抚恤关系在辖区内迁移,由迁入地的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在变更栏中填写新地址,并加盖退役军人事务局印章。
变更栏可同时记载多项变更内容,但每次必须一次性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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