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2021

导语 2021年南京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主要分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国有土地上的被拆迁家庭、经市政府认定的其他困难家庭等类型,详见正文。

  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且满5年;

  2、家庭人均月收入在规定标准以下;(南京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标准(保持更新)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规定标准以下。

  标准为:15平方米以下。

  当多个家庭共同居住同一住房、且其中有两个以上家庭符合申购条件时,若有一个家庭申购后,其他家庭的住房面积超过了本市的保障面积标准,家庭之间应当协商一致,仅确定一个家庭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二)国有土地上的被拆迁家庭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市区城市常住户口;

  2、货币补偿金额在当年规定的标准金额以下;

  3、同一户籍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在上年度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以下;

  4、本市他处无住房。

  (三)经市政府认定的其他困难家庭

  (四)集体土地上的被拆迁家庭申购办法按照《南京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宁政发〔2007〕61号)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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