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疫情期间残疾人服务机构减半征收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

导语 2020年2月至6月,南京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服务机构减半征收职工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一起来看看。

  2月至6月,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服务机构减半征收职工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个人缴费部分不实行减征

  适用范围:参加我省职工医保的企业性质的残疾人服务机构(包括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不含机关事业单位。

  办理类型:直接办理

  办理方式:阶段性减征医保费期间,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免填单、免申请,在核定缴费环节自动享受阶段性减征医保费政策。

  责任单位:省医疗保障局、省税务局

  责任处室:待遇保障处、社会保险费处

  经办单位: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税务机关

  办理材料:无需企业提供材料和申请,从2月起至6月末,共5个月,可以减半征收2-6月期间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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