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父母生病住院期间子女有护理假吗

导语 南京在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子女照顾生病住院的父母有没有护理假?这里有答案,一起来看看。

  南京市人民政府于2020年2月10日发布《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

  第二十一条 鼓励用人单位在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给予其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扶养义务的人员一定时间的护理照料假,支持其进行护理照料。

  另外,《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规定:

  市、区人民政府和江北新区管理机构向具有本市户籍并居住在本市的老年人按照下列规定提供养老服务

  (一)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六十周岁以上老年人享有定期免费体检;

  (二)六十周岁以上老年人享有政府提供的意外伤害保险;

  (三)八十周岁以上老年人享有高龄津贴;

  (四)八十周岁以上老年人,每户每月享受一定时间的免费生活照料服务;

  (五)属于政府养老扶助对象的老年人,半失能的每户每月享受不少于三十六小时,失智、失能的每户每月享受不少于四十八小时免费生活照料服务;

  (六)国家、省和市规定的其他养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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