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疫情期间免征增值税发票如何开具

导语 南京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免征增值税发票怎么开具?免征增值税发票开专票还是普票?一起来关注。

  疫情期间生活服务业免征增值税

  免征增值税发票如何开具?

  1.纳税人按规定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选择“免税”。

  2.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开具对应红字发票或者作废原发票,再按规定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并开具普通发票。

  3.纳税人在疫情防控期间已经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按规定应当开具对应红字发票而未及时开具的,可以先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对应红字发票应当于相关免征增值税政策执行到期后1个月内完成开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4号)

  普通发票

  (一)主要由营业税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使用;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不能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下也可使用普通发票;

  (三)普通发票由行业发票专用发票组成:

  1.行业发票适用于某个行业和经营业务,如商业零售统一发票、商业批发统一发票、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统一发票等;

  2.专用发票仅适用于某一经营项目,如广告费用结算发票,商品房销售发票等。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个税】可获南京办税地点、个税查询入口、办理指南、材料和咨询电话等。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