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南京疫情期间生活服务业免征增值税

导语 南京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对生活服务业免征增值税,一起来看具体信息。

  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注意:

  疫情期间生活服务业免征增值税

  免征增值税发票如何开具?

  1.纳税人按规定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选择“免税”。

  2.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开具对应红字发票或者作废原发票,再按规定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并开具普通发票。

  3.纳税人在疫情防控期间已经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按规定应当开具对应红字发票而未及时开具的,可以先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对应红字发票应当于相关免征增值税政策执行到期后1个月内完成开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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