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是共同偿还吗

导语 南京申请离婚夫妻的共同债务是共同偿还吗?离婚时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损害赔偿?一起来关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

  1.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2.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注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5月28日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离婚损害赔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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