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保参保办理流程
导语 南京缴纳社保和医保怎么办理?南京医保参保流程是怎样的?南京市居民医保首次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主要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
1、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由单位办理。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含依法招用的外国人)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2、南京居民医疗保险参保:
参保对象:
具有南京市户籍,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具体包括以下几类人员:
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以上的城乡居民(简称“老年居民”);
年满18周岁以上,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下且无固定职业、无职工社会保险的城乡居民(简称“其他居民”);
18周岁以下,各类在校中小学生及婴幼儿(简称“学生儿童”);
在宁全日制高等、中等专科院校等在校学生(简称“大学生”)。
以下非南京市户籍人员也可参保
1、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持本市居住证的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2、父母一方为本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持本市居住证的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3、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在宁台胞;
4、参加我市职工医保的台胞,其随同居住生活的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5、《南京人才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配偶、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6、在宁全日制高等专科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
7、父母一方为我市户籍,且母亲已经参加我市社会医疗保险,母亲怀孕28周或建大卡后即将出生的婴儿;
8、父母非本市户籍且未在本市参加职工医保的非本市户籍中小学生也可参加南京市城乡居民医保。
参保材料:
无法网上办理参保手续的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可携带身份证、户口簿至街道(镇)和社区(村)社保基层经办机构(简称“基层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下列人员另需提供以下资料:
1、18周岁以上以学生儿童身份参保的,需提供教育部门或学校出具的在我市高中(含高中同等学历)就读的学籍材料;
2、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或父母一方参加本市职工医保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儿童按规定持我市居住证参保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父母户口簿、身份证;
3、父母非本市户籍且未在本市参加职工医保的外地户籍中小学生,需提供教育部门或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父母户口簿、身份证;
4、新生儿(出生12个月以内)参保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及父母身份证;
5、准新生儿参保的,需提供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
6、年度内中途参保的退役士兵及职工医保中断人员,需提供《退伍证》等相关材料;
7、毕业当年度未就业的本市户籍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
8、在宁台胞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9、参加本市职工医保的台胞的未成年子女,需提供父亲或母亲的台胞证;
10、刑满释放人员需提供《释放证明书》。
参保地点:
城镇居民参保:南京市各街道劳动保障所
城镇职工参保:用人单位参保登记所在市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办理时限:
城镇居民参保:10工作日
城镇职工参保:3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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