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社保转移怎么办理
导语 南京社保转移怎么办理?南京社保怎么转到其他地方?南京市内社保怎么转移?以下为详细解答。
南京社保转移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转入】
1、南京市户籍
2、非南京市户籍女不满40周岁、男不满50周岁
3、已在南京市参保
4、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转出】
参保人员需为暂时中止状态(停保)
办理材料:
【转入】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由社保转入地开具)
2、《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由社保转入地开具)
3、《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由社保转出地开具)
4、《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由社保转出地开具)
5、户口簿(南京户籍)原件及复印件(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人员)
6、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单位办理的,填写《南京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人员花名册(转出)》,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转出】
自己办理: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他人代办: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书
3、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单位办理:
1、《南京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人员花名册(转出)》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办理流程:
1、打印凭证
前往柜面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医疗《参保凭证》);
2、把凭证交到新参保机构
将凭证交给之后要继续缴纳保险的地区新参保机构;
3、新参保机构寄联系函回原参保机构
新参保机构寄送《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联系函》(和《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接续联系函》)回原参保机构;
4、原参保机构寄信息表至新参保机构
原参保机构收到联系函后寄送《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信息表》(和《基本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至新参保机构。
转入流程图:
转出流程图:
办理地点: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水西门大街61号南京社会保障服务大楼东楼1层。
服务热线:025-12333
传真号码:025-68788012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8:00。
一、由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归还本人的资料证明。
二、到新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办理。
另外,还有一种转移情况为:换单位社保转移。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
一、南京市内换工作
职工在本市统筹范围内流动时只转移五险一金关系和个人帐户档案,不转基金。其中:
1.变动工作单位的,个人帐户随同本人转移
2.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失业的,帐户转至原单位所在地的社保中心
3.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重新就业的,从就业之月起帐户转入新单位,由所在地社保中心受理审核后继续记帐
二、跨省市换工作
对于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其五险一金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必须获取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
一、网上办理:通过官网自行打印相关材料并转移。
二、网点办理: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前往就近的区社保分中心自助查询机。将本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放置在自助查询机的指定位置,点击自助查询机首页转往外省市缴费凭证按钮后,按有关提示步骤操作即可查询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