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鼓楼区实行备案制复工复业 成功提交材料即可复工

导语 为实行备案制复工,南京鼓楼区上线了企业复工在线申报服务平台,以下为南京市鼓楼区企业复工申请指南。

  2020年2月20日,南京鼓楼区政府发布关于贯彻南京市《关于优化疫情防控措施加快复工达产的通告》(第13号)的通知。

  南京鼓楼区企业复工最新消息

  1、实行备案制复工复业。

  大力支持重点企业加快复工复业,有序推动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业。达到防护标准、符合防控要求的企业和工商户,登陆鼓楼区企业复工在线备案服务平台,在线提交下列材料:

  ①复工复业备案表和安全生产承诺书,

  ②员工实名登记表,

  ③企业防控方案(含应急预案),

  视同备案完成,即可复工

  2、加强重点地区返宁人员管理。

  企业认真做好外地来宁拟上岗员工14天行程的核实工作。外地返宁来宁员工须填报“宁归来”。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对有湖北省各市、浙江省温州市行程史的返宁来宁人员以及与两地人员有接触史的人员,按规定落实隔离观察14天后方可上岗;

  对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安徽省合肥市、蚌埠市、马鞍山市、安庆市、阜阳市、亳州市和河南省信阳市等地区返宁来宁人员,落实隔离观察14天或隔离观察7天后经核酸检测合格方可上岗;

  其它地区返宁来宁人员,体温检测正常,由企业自行决定上岗时间。

  3、实行复工复业负面清单管理

  专业市场(农贸市场除外)、影剧院、棋牌室、游艺厅、线下培训机构、网吧、舞厅、茶社、酒吧、KTV、公共浴室、宠物店、按摩店、足浴店、美容院、室内健身等空间相对密闭、人员相对集聚的经营性企业(场所)暂不复工复业,餐饮行业不得聚集用餐。

  4、加强事中事后监督检查

  企业复工复业后,要切实履行防疫主体责任,按有关要求抓好疫情防控工作,主动接受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防控措施不达标、人员管控不到位等情况,应立即停工停业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企业和负责人将被纳入失信名单。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相关规定如有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鼓楼区企业复工在线备案服务平台:点击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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