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期间药店不卖感冒发烧药了吗
导语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南京所有药店,都不能卖感冒发烧药了吗?一起来关注。
2月12日起,南京市所有零售药店暂停向市民销售治疗发烧、咳嗽药品。
2020年2月12日,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物资保障与市场秩序组下发了《关于暂停全市所有零售药店销售治疗发烧、咳嗽药品的紧急通知》。
注意:
1.此《通知》仅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
2.有发热和咳嗽症状的市民应尽快到医疗机构就诊。
如果出现以下情形应到当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排查、诊治。
(1)发热(腋下体温≥37.3℃)、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
(2)有武汉旅行或居住史,或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的发热伴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或出现小范围聚集性发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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