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邺区企业复工后注意事项
导语 南京复工时间2020是什么时候?南京疫情复工时间安排在什么时候?南京建邺区企业复工怎么申请?
根据此前通知,南京复工复业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
2020年2月10日起,南京市按照“企业自查、向区(园区)报批、分级审核”的程序,有序组织企业复工复业。
建邺区企业复工后注意事项
一、对于工业企业、信息化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科研机构:
1、建立健康申报和职工晨检等制度
对每位职工进行体温测量。有班车的企业,必须佩戴口罩上车,上班车前进行体温测量,有发热症状者禁止乘坐班车或进入单位。
对发热、咳嗽、呼吸道或消化道等症状的职工,立即指导其到发热门诊就医,有疑似症状的及时报告。
加强外来人员管理, 做好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工作,如有可疑,及时劝退并进行上报追踪。
2、对职工上班期间、上下班途中实行全程管理
对企业职工上班工作场所、集中居住区实行封闭管理。
要求职工固定上、下班路线,途中佩戴口罩,减少在外时间。
减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提倡单人自驾,有条件的企业提供班车接送服务并做好消毒及体测。
3、做好生产办公场所消杀防护,减少载人电梯使用
加强落实厂区、门厅、楼道、电梯、会议室、车间、卫生间、生产设施、营业场所、职工食堂、员工集体宿舍等场所环境清洁,每日消毒不少于2次。
停止六层及其以下楼层载人电梯使用,停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做好开窗通风、消毒。
4、做好就餐环节疫情防控,实行独立分餐
有食堂的企业集中供餐,独立分餐。
没有食堂的企业集中订餐,独立分餐。
禁止聚集用餐。
5、提倡网上办公、减少会议、外出
停止展览、展销、人才招聘及其他聚集性会议、活动。减少人员外派出差。
确需召开的会议,减少会议人数,并做好会场开窗通风和消毒。
6、做好安全生产管理,针对疫情做好应急预案
针对重要岗位职工因疫情缺员等突发情况做好安全生产及环保管理防控预案,因疫情导致重要岗位人员不足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停工停产,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7、做好职工生活引导和宣传教育
教育引导职工不信谣、不传谣,保持正常生活秩序。工作间隙,安排职工适当、适度活动,提高身体免疫能力。
二、对于商贸流通类企业(批发和零售贸易业、餐饮业、仓储业、交通运输业、贸易平台等):
规范个人防护措施。
严格执行工作人员戴口罩上岗制度,密切关注员工健康状况,每天落实岗前体检监测。在柜台、服务台、导购台等处配备免洗手消毒液。
强化消费者安全管控,在营业场所入口处张贴醒目标志,提醒消费者进入场所必须佩戴口罩并测量体温。
加强营业场所自然通风、换气。有条件的场所应打开门窗,充分利用自然通风换气。
停止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确需使用的必须采用全新风方式和室内外换气次数或装有空气净化消毒装置。
加强对电梯、卫生间及公众经常接触使用的器具,包括柜台、桌椅、门把手、水龙头、公用电话、电梯开关等定期进行消毒。
每天对营业场所、办公场所、职工食堂、卫生间和员工集体宿舍等各类公共区域消毒不少于2次,并根据客流量适当增加消毒次数。
配备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并做好每日消毒处理。
六层及其以下大楼, 停止使用轿厢式电梯载人;六层以上大楼电梯、自动扶梯E等要加强消毒。
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公众聚集性促销活动。
停止集聚性的员工晨会、工作会议等活动。
企业内部食堂,可采取分餐、盒饭、外购等形式保障员工餐饮。。不得安排集中堂食。
通过显示屏、广播、宣传栏、信息等方式,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引导员工不信谣、不传谣,保持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农贸市场严禁活禽宰杀销售,严禁饲养、加工、出售野生动物。
正在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一旦达不到防疫控制和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停止营业进行整顿。
三、餐饮场所除做好以上防控措施外,还需落实以下措施:
疫情应急响应解除前,餐饮场所不得经营堂食;
鼓励开展团餐供应、网络订餐等经营方式。严格做好送餐员管理。
餐饮服务单位严禁饲养、宰杀、销售活禽;
严禁饲养、采购野生动物及制品。
注意事项:
一、企业复工后,严格按照企业防控方案抓好落实。
二、在复工期间发生疫情的,或发生防控措施不到位再次整改后仍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须立即停工停业并依法承担责任。
三、各园区、街道加强对复工企业管理。复工后,企业每日向所属园区报送相关人员信息,严控外来人员,严格控制各类会议和集体活动,不举办公众聚集性活动,减少人员外派出差。
四、企业的复工牵头人创建本公司钉钉组织,导入员工基础信息,组织复工员工每日钉钉内健康打卡。钉钉将每日短信通知企业、九小场所经营户的复工人员填报个人健康信息,如每日不更新者,将适时推送至对应园区、街道。
五、对于违反南京市人民政府通知通告有关复工规定的企业、“九小场所责任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快打击处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南京本地宝】,回复【进出宁】获取外地来宁最新政策(核酸/隔离),高铁飞机来宁/全国出行措施,来宁线上报备入口电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