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邺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期间企业复工指南
导语 疫情期间复工方案南京是如何准备的?南京复工时间是几月几号?南京建邺区复工应该如何申请?
建邺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期间企业复工指南
第一部分:复工前要做什么?
做好防控方案:
建立本单位防控工作组。
制定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明确防控工作制度、流程、人员职责、责任落实措施和应急处理方法。
做好告知排查:
把好企业职工入口关,全面排查所有职工。向职工发布防控相关信息,确保做到广而告知。
详细了解企业职工节日期间行程去向,按照“一人一档”,做好职工建档筛查工作。
做好职工登记:
全面掌握职工是否离宁及前往地点、身体状况是否良好、是否与发热病人有过密切接触、是否接触过野生动物等情况。
做好人员隔离:
对近两周离宁人员的职工,未返宁的按照要求暂缓返宁;
对复工前近14天有外省尤其是疫情重点地区(湖北、浙江、广东、河南、湖南、安徽、江西、重庆等省份)有接触史的,必须主动,报告,严格执行居家或在企业集体宿舍再隔离14天的要求。隔离期结束后,确认无感染症状后方可返岗。
做好应急处置:
排查发现发热呼吸道或消化道症状者,预留企业发现疫情后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联系指导其就医。就医时应佩戴医用口罩。发现疑似病例时要及时向区疫情防护组服务热线87778911报告。
做好全面消杀:
复工前要对企业内部场所、设施进行全面消杀防护。包括厂区、门厅、楼道、电梯、会议室、车间、卫生间、生产设施、营业场所、职工食堂、员工集体宿舍等,进行一次全面消杀防疫,严格检疫查验和防护,确保符合疫情防控安全条件。
做好物资保障:
自力更生,做好口罩、温度计、消毒药械等疫情应对物资保障,有集体宿舍的企业要配置必要的临时隔离宿舍。
做好安全生产:
做好复工前安全教育工作,对重要岗位、重点部位、重要风险源要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绝不能因为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赶工期仓促引发安全生产事故。
第二部分:申请复工时要做什么?
申请复工的企业按照复工条件进行自我评估,具备条件的加入建邺企业联盟网上复工申报平台(使用钉钉扫描),按照求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建邺区企业复工申请表》、《建邺区复工企业员工信息统计表》、企业复工期间疫情防控方案、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
1、企业在册职工数1000人以下申请流程:
企业落实防控工作→向建邺企业联盟上传相关申请资料→经园区实地检查并通过后方可复工,同时由园区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园区指导企业复工,并做好督察工作。
2、企业在册职工数1000人以上、3000人以下申请流程:
企业落实防控工作→向建邺企业联盟上传相关申请资料→经园区实地检查并初审→由园区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核同意后方可复工→园区指导企业复工,并做好督察工作。
3、企业在册职工数在3000人以上申请流程:
企业落实防控工作→向建邺企业联盟上传相关申请资料→经园区实地检查并初审→由园区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核→报市企业专项组复核同意→园区指导企业复工,并做好督察工作。
网上审批说明:
2020年2月6日开始,企业、经营户可明确一位固定牵头人进入建邺区企业联盟网上申请平台,了解复工要求,准备完善复工资料。
2020年2月7日下午15:00开始,企业的复工牵头人、九小场所负责人在建邺企业联盟上正式进行复工申请,并填报复工资料;同时企业的复工牵头人创建本公司钉钉组织,导入员工基础信息,组织复工员工每日钉钉内健康打卡。
街道、园区根据错峰复工方案,在建邺企业联盟平台,上审核复工材料,并安排进行现场核查。
钉钉将每日短信通知企业、九小场所经营户的复工人员填报个人健康信息,如每日不更新者,将适时推送至对应园区、街道。
未经审批或审批未通过的,一律不准开工。
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环保管理等相关工作,若排查不通过,责令立即停业。
第三部分:复工后注意事项
一、对于工业企业、信息化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科研机构:
1、建立健康申报和职工晨检等制度
对每位职工进行体温测量。有班车的企业,必须佩戴口罩上车,上班车前进行体温测量,有发热症状者禁止乘坐班车或进入单位。
对发热、咳嗽、呼吸道或消化道等症状的职工,立即指导其到发热门诊就医,有疑似症状的及时报告。
加强外来人员管理, 做好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工作,如有可疑,及时劝退并进行上报追踪。
2、对职工上班期间、上下班途中实行全程管理
对企业职工上班工作场所、集中居住区实行封闭管理。
要求职工固定上、下班路线,途中佩戴口罩,减少在外时间。
减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提倡单人自驾,有条件的企业提供班车接送服务并做好消毒及体测。
3、做好生产办公场所消杀防护,减少载人电梯使用
加强落实厂区、门厅、楼道、电梯、会议室、车间、卫生间、生产设施、营业场所、职工食堂、员工集体宿舍等场所环境清洁,每日消毒不少于2次。
停止六层及其以下楼层载人电梯使用,停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做好开窗通风、消毒。
4、做好就餐环节疫情防控,实行独立分餐
有食堂的企业集中供餐,独立分餐。
没有食堂的企业集中订餐,独立分餐。
禁止聚集用餐。
5、提倡网上办公、减少会议、外出
停止展览、展销、人才招聘及其他聚集性会议、活动。减少人员外派出差。
确需召开的会议,减少会议人数,并做好会场开窗通风和消毒。
6、做好安全生产管理,针对疫情做好应急预案
针对重要岗位职工因疫情缺员等突发情况做好安全生产及环保管理防控预案,因疫情导致重要岗位人员不足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停工停产,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7、做好职工生活引导和宣传教育
教育引导职工不信谣、不传谣,保持正常生活秩序。工作间隙,安排职工适当、适度活动,提高身体免疫能力。
二、对于商贸流通类企业(批发和零售贸易业、餐饮业、仓储业、交通运输业、贸易平台等):
规范个人防护措施。
严格执行工作人员戴口罩上岗制度,密切关注员工健康状况,每天落实岗前体检监测。在柜台、服务台、导购台等处配备免洗手消毒液。
强化消费者安全管控,在营业场所入口处张贴醒目标志,提醒消费者进入场所必须佩戴口罩并测量体温。
加强营业场所自然通风、换气。有条件的场所应打开门窗,充分利用自然通风换气。
停止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确需使用的必须采用全新风方式和室内外换气次数或装有空气净化消毒装置。
加强对电梯、卫生间及公众经常接触使用的器具,包括柜台、桌椅、门把手、水龙头、公用电话、电梯开关等定期进行消毒。
每天对营业场所、办公场所、职工食堂、卫生间和员工集体宿舍等各类公共区域消毒不少于2次,并根据客流量适当增加消毒次数。
配备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并做好每日消毒处理。
六层及其以下大楼, 停止使用轿厢式电梯载人;六层以上大楼电梯、自动扶梯E等要加强消毒。
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公众聚集性促销活动。
停止集聚性的员工晨会、工作会议等活动。
企业内部食堂,可采取分餐、盒饭、外购等形式保障员工餐饮。。不得安排集中堂食。
通过显示屏、广播、宣传栏、信息等方式,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引导员工不信谣、不传谣,保持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农贸市场严禁活禽宰杀销售,严禁饲养、加工、出售野生动物。
正在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一旦达不到防疫控制和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停止营业进行整顿。
三、餐饮场所除做好以上防控措施外,还需落实以下措施:
疫情应急响应解除前,餐饮场所不得经营堂食;
鼓励开展团餐供应、网络订餐等经营方式。严格做好送餐员管理。
餐饮服务单位严禁饲养、宰杀、销售活禽;
严禁饲养、采购野生动物及制品。
注意事项:
一、企业复工后,严格按照企业防控方案抓好落实。
二、在复工期间发生疫情的,或发生防控措施不到位再次整改后仍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须立即停工停业并依法承担责任。
三、各园区、街道加强对复工企业管理。复工后,企业每日向所属园区报送相关人员信息,严控外来人员,严格控制各类会议和集体活动,不举办公众聚集性活动,减少人员外派出差。
四、企业的复工牵头人创建本公司钉钉组织,导入员工基础信息,组织复工员工每日钉钉内健康打卡。钉钉将每日短信通知企业、九小场所经营户的复工人员填报个人健康信息,如每日不更新者,将适时推送至对应园区、街道。
五、对于违反南京市人民政府通知通告有关复工规定的企业、“九小场所责任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快打击处理。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各企业、经营户要自觉服从大局,严格落实各项防控举措和工作要求,步调一致,众志成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此后,我区将通过建邺企业联盟平台及时发布各项信息,更好地为广大企业、经营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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