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型肺炎期间复工后需要哪些防护措施
导语 江苏省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企业复工后需要做哪些防护措施?这里有答案,一起来关注。
1、每日晨检,测量体温,有发热症状者隔离观察,跟踪病情,必要时前往发热门诊就医。
2、指导职工正确使用和处理防护用品。
3、做好工作和生活区域的消毒。
4、做好健康宣教,引导职工提高个人卫生意识。
5、避免集中办公,做好办公区域的通风换气。
江苏省企业何时复工?
2020年1月28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延迟企业复工的通知,要求江苏省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
通知指出,省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所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农贸市场、食品生产和物流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企业要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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