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托育机构在安全管理方面有哪些要求

导语 南京托育机构需要承担哪些安全管理的责任?南京托育机构安全管理职责有哪些?一起来看看。

  南京托育机构应当承担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职责

  (一)按照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策文件的相关规定,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履行各项消防安全职责;

  (二)按照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策文件的相关规定,建立并落实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责任制,将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纳入单位管理目标,保障治安保卫工作必需的人员、经费和装备;

  (三)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检查,不得设置、放置危及婴幼儿安全的设备、设施和物品;

  (四)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五)在主要出入口和婴幼儿生活、活动区域,安装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确保监控全覆盖,并按照规定时间保存录像资料;

  (六)建立婴幼儿接送制度,由婴幼儿监护人或者其委托的成年人接送婴幼儿;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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