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退役军人有什么税收优惠
导语 南京退役军人在税收方面有哪些优惠?南京退役军人经营期不足一年怎么计算税收优惠?一起来关注。
南京退役军人税收优惠如下:
1.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限额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为每户每年9600元。
2.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企业,3年内按企业实际新接收安置退役士兵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
注意:
1.该优惠适用于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纳税人在2021年12月31日享受本通知规定税收优惠政策未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纳税人的实际经营期不足一年怎么办?
1.应当按月换算其减免税限额。
2.换算公式为:减免税限额=年度减免税限额÷12×实际经营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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