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退役军人供养的形式是什么

导语 南京供养安置退役军人的形式主要有几种形式?南京退役军人国家供养的条件是什么?一起来关注。

  国家供养分为集中供养分散供养

  分散供养的残疾退役士兵购(建)房所需经费的标准,按照安置地县(市)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和6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确定;没有经济适用住房的地区按照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确定。购(建)房屋产权归分散供养的残疾退役士兵所有。分散供养的残疾退役士兵自行解决住房的,按照上述标准将购(建)房费用发给本人。

  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退役时可以选择由国家供养

  1.被评定为1级至4级残疾等级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退出现役的,由国家供养终身。

  2.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1级至4级残疾等级的中级以上士官,本人自愿放弃退休安置的,可以选择由国家供养。

  南京退役军人安置地在哪?

  退役士兵安置地为退役士兵入伍时的户口所在地。但是,入伍时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不复学的,其安置地为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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