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退役军人退休安置的条件有哪些

导语 南京退役军人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可以申请退休安置?南京退役军人满足退休安置的条件可以申请政府安排工作吗?一起来看看。

  中级以上士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作退休安置

  (1)年满55周岁的;

  (2)服现役满30年的;

  (3)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1级至6级残疾等级的;

  (4)经军队医院证明和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审核确认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

  注:中级以上士官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6级残疾等级,本人可以自愿放弃退休安置选择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2018年11月1日起,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离退休的军官(警官)、文职干部、士官,在南京范围内,均可持本人部队离退休证件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包括市内地铁、有轨电车、地面公交、轮渡等,享有现役军人同等待遇。

  退伍军人乘坐方式

  1、离退休军人持本人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市内地面公交、轮渡。

  2、离退休军人持本人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市内有轨电车、地铁时从绿色通道进出。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回复【退伍】获取南京退伍军人成人高等教育免试报名入口、安置、教育、就业、创业扶持等相关信息。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