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伤职工就医有哪些规定

导语 南京职工工伤保险待遇是怎样的?南京职工发生工伤后怎么就医?南京工伤职工就医医疗费怎么算?

  南京工伤职工就医:

  1、急救、抢救: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经抢救伤情稳定后,用人单位应及时将受伤职工转入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治疗。

  2、市内就医:工伤认定后,经办机构可根据职工受伤情况及程度,决定是否为其办理工伤专用病历。凡确定需要办理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工伤职工一寸彩色照片到工伤保险窗口办理(涉及第三方责任的,需提供相关法律文书),工伤职工持工伤专用病历和本人社会保障卡至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进行刷卡就医。无需办理的,由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先行垫付就医费用,待治疗结束后到工伤保险窗口进行费用报销。

  3、转外就医:工伤职工因伤情需要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由工伤保险三级以上协议医疗机构副主任以上医师提出转诊转院意见,并填报《南京市工伤职工转诊转院(异地)申请表》,经工伤经办机构同意后方可转外就医。

  4、长期驻外工伤人员就医:长期居住在统筹地区以外的工伤职工,因伤情需要继续治疗的,须填写《南京市工伤职工异地居住就医申请表》,并在居住地选择一所县级以上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或同级医疗机构,报工伤经办机构同意。

  5、职业病工伤职工住院治疗:职业病工伤职工需住院治疗的,须填报《南京市职业病工伤职工住院治疗申请表》,经工伤经办机构同意后方可就医。

  6、工伤康复治疗工伤职工经工伤保险行政部门确认具有康复价值的,应当由南京市工伤康复协议医疗机构提出康复治疗方案,报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后进行康复。

  南京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有哪些规定?

  从2021年1月1日起,工伤职工住院治疗的伙食补助费,按每人每天30元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工伤】可查看江苏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南京工伤保险参保流程、认定指南,待遇标准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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