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委托逐年划转还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材料

导语 南京委托逐年划转还公积金贷款怎么办理?南京委托逐年划转还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材料?

  南京委托逐年划转还公积金贷款申请材料:

  1. 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2.配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配偶签订提供)。

  业务概述:

  借款人公积金贷款发放后,借款人及配偶在贷款银行签订委托协议,管理中心于每年10月8日(遇节假日顺延),以转账方式自动划转借款人及配偶缴存账户中的余额偿还公积金贷款。

  签订逐年划转还贷的职工,在签订委托协议时,可按照家庭资金状况选择还贷方式:缩短贷款期限或减少月还款额。

  办理条件:

  在保证委托划转后借款人及配偶能够正常缴存(保留1元)的情况下,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账户中的余额均可用于还贷。

  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账户中的余额不足以偿还当月贷款本息的,不予操作。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回复【公积金提取】可获取南京公积金提取入口,查看提取条件,材料,流程,额度,线下办理网点,以及最新政策调整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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