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单位申请养犬登记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导语 重点管理区养犬实行登记制度。犬只未经登记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饲养。重点管理区内单位申请养犬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重点管理区内单位申请养犬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用于重点仓储、施工场地、财务室的看护;
(二)专人负责管理,管理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犬只应当经过训练;
(三)有犬笼、犬舍、围墙等圈养设施和封闭条件;
(四)取得合法有效的犬只免疫证明。
》》》犬只免疫证明怎么办理?
第一步:犬只依法注射狂犬病疫苗
犬只注射完狂犬病疫苗,就可以现场办理免疫证。如果前期已办过,在疫苗保护期内无需重办。
第二步:犬只狂犬病免疫抗体实验室检测
携带有效期内免疫证、狗狗,前往实验室进行检测。
第三步:申报办理检疫证明
出行前三天,携带免疫证、狗狗、检测报告(犬),前往所住街道申报点,办理《动物检疫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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