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才落户如何确定落户地址?
导语 南京市人才落户如何确定落户地址呢?不同情形下,落户地址确定不同。根据《南京市人才落户实施办法》,确定落户地方式如下。
如何确定落户地?
根据《南京市人才落户实施办法》
》》》拥有合法稳定住所
本人在本市城镇地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当在房屋所在地登记户口,并提交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没有合法稳定住所
如果申请人在本市城镇地区没有合法稳定住所,直系亲属在本市城镇地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在直系亲属户口登记地登记户口,并提交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直系亲属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和所有权人同意落户书。
》》》所在单位设立集体户
如果申请人所在单位设立集体户的,可以在单位集体户登记户口,并提交单位同意落户书。
》》》其他情况
如果上述落户条件均不具备的,对于大专学历人员,按照公安机关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登记地址所在的社区户登记落户。对于其他学历、技术技能人员,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服务大厅、江北新区公安分局市民中心和江宁公安分局市民中心的人才集体户登记户口。
备注说明:
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在南京城镇地区的房屋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载为住宅用途的住房;本地房产管理部门发放的公有房屋租赁证住房;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住的公共租赁住房;与单位办理的公有住宅房屋租赁使用证明的住房等。
直系亲属是指申请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拓展阅读:
》》》申请人应当向哪里提交申请?
申请人确定落户地点后,应当区分情形向公安机关递交申请材料:
对于户口应登记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本市城镇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处的,应当向合法稳定住所地公安机关区级户政办理中心或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对于户口应登记在本人所在单位集体户的,可向集体户所在地公安机关区级户政办理中心或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对于大专学历人员,户口应登记在居住证系统登记地址所在社区户的,可向社区户所在地公安机关区级户政办理中心或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对于户口应登记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人才集体户的需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服务大厅申请。对于户口应登记在江北新区或江宁区人才集体户的,需向江北新区、江宁区市民中心公安服务大厅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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