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秦淮区蓝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2024
导语 南京市秦淮区蓝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5名,录用人员以劳务派遣方式与第三方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
南京市秦淮区蓝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中心人才队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秦淮区卫健系统编外用人规定(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南京市秦淮区蓝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5名,录用人员以劳务派遣方式与第三方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招聘岗位
详见下图《南京市秦淮区蓝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点击查看大图】
02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学历、学位、专业、年龄等要求;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之间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
6、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医疗和办公室(医院管理)岗位招聘对象不限,社会人员和2024年毕业生及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均可报考。2024年毕业生需于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二)不得报考情形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应聘人员与我院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需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5、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03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在蓝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二)报名程序及要求
本次招聘采取线下报名方式。报名需提供《2024年编外招聘人员报名材料目录》中所需材料,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及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在学信网打印带二维码的电子注册备案表、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单位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留存。2023年未就业的毕业生及2024年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推荐表原件。
1、资格初审报名时间:
2024年7月10日13:30-16:30;
2024年7月11日13:30-16:30;
2024年7月12日13:30-16:00。
2、资格初审地点
南京市秦淮区蓝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四楼404室职工之家
3、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1)按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或与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中专业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纪违规。
(2)报名表中照片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
(3)报名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考试
1、笔试
资格初审通过考生参加笔试。
科目内容以拟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考试大纲和教材。
笔试时间、具体地点将通过短信通知,笔试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未按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成绩低于卷面成绩60%为不合格。笔试成绩将通过短信告知考生。
2、面试和技能操作考试
面试(技能操作考核)人选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数的1:3比例确定。
面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合格线均为卷面成绩的60%,任何一项不合格均不能进入体检程序。参加笔试、面试(技能考核)人员的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有技能操作考核的岗位笔试成绩占30%,技能操作考核占20%,面试成绩占50%。笔试、面试、技能操作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四)体检和考察(政审)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以短信通知。
体检结果审核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由我中心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合格者由我中心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政审)。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名单,在蓝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
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聘用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以及聘用后不服从岗位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六)纪律与监督
1、应聘人员必须如实填报自身情况,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工作人员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考试纪律,接受监督。
3、报考咨询电话:15365048004,8:00-11:30,13:30-17:00
4、监督举报电话:025-86667291,8:00-11:30,13:30-17:00
本次考试由蓝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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