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浦口区2025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导语 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家长先在网上根据施教区选择所属学校进行报名登记,再根据预约的时间段到相应地点进行现场审核。

  浦口区2025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为做好我区2025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根据市教育局文件精神及《浦口区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提出如下实施细则。

  一、报名要求

  (一)关于入学年龄

  新生入学年龄应满6周岁(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任何学校不得招收不足龄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后报区教育局确认。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视不同情况适当放宽。

  (二)关于户籍、房产、常住地

  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其户籍与实际常住地、房屋所有权证(有多套房产的以份额最多的为准,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的,可报名入学。“空挂户”、集体户统筹安排入学。

  1. 属下面情况之一并持有相应证明材料的,也可正常报名入学

  (1)儿童随父母一方在施教区,另一方是在南京市以外工作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的;父母离异,其子女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并在施教区常住的。

  (2)儿童户口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其父母双方都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的。

  (3)适龄儿童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父亲和母亲户口都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未分配住房,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且户口从未迁移过的。

  2.拆迁家庭子女按以下要求进行报名入学

  (1)拆迁家庭未购买新房且无其他房产的,在原施教区小学报名。

  (2)已购新房且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有其他房产的,应将户口迁入到新购房或其他房产内,在平台报名,由房户一致对应的施教区小学录取(拆迁手续非个人原因尚未办理完毕,户口可留在原地,有多套房产的,按照实际居住地确定施教区)。

  (3)所购新房已交付但非个人原因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无其他房产的,凭相关证明材料,由新购房所在施教区小学安排就读。

  3.二手房购买者子女入学的规定

  (1)新生入学,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应在报名登记前办好二手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及户口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若是拆迁户,户口要求可以按照“拆迁家庭子女按以下要求进行报名入学”第二款执行)。

  (2)每套二手房的实际住户和曾经住户,六年内只能有一个家庭的子女在施教区内小学就读。

  (三)关于特殊儿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南京市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意见》和《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2025〕10号),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智障儿童少年可到区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专人护理、无法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以到康复机构、残疾人之家集中送教为主,条件允许的提供送教上门服务;依法对特殊儿童开展教育评估认定,明确科学安置方式并予以落实,对安置结果有争议的,由区教育局委托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实施仲裁。视障儿童可到南京市盲人学校就读,听障儿童可到南京市聋人学校就读。

  (四)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2025〕10号)及《关于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服务工作的通知》(宁教〔2025〕15号)要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到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其法定监护人应在我区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应根据统一安排,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入学申请,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家庭户口簿和随迁子女任意一方法定监护人(下同)身份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居住证(居住证办理时限截至入学当年5月31日);

  3.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在宁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如: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宁缴纳的社会保险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宁有效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办理时限截至入学当年5月31日)。

  区教育局将在浦口区户籍学生义务教育学位派定完成后,统筹安排符合政策的随迁子女进入公办学校就读。

  (五)关于电脑随机派位

  有参加区内热点公办小学、民办小学电脑随机派位需求的新生及监护人,6月4日关注在浦口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的民办学校、热点公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方案。

  二、公办小学招生入学

  所有公办小学新生按施教区报名入学,保证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全部入学。逾期未报名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要接收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的学生和符合相关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一)浦口区实验学校小学部一年级新生在狮山路分校入学。旭辉银城白马澜山、恒大溪山公馆、西华龙樾等3个小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由浦口区实验学校狮山路分校招收。平台未通过需要现场审核入学材料的,审核地点在浦口区实验学校狮山路分校。

  (二)房产、户籍和实际居住均在珠江小学施教区内的适龄儿童可根据意愿选择在珠江小学或中华中学浦口雨山小学就读。平台未通过需要现场审核入学材料的,选择就读珠江小学的材料审核地点为珠江小学,选择就读中华中学浦口雨山小学的材料审核地点为中华中学浦口雨山小学。

  (三)开办南京市第一中学浦口区桥林新城小学(暂定名),招收浦口开发区金鼎路以西原桥林小学施教区符合入学政策条件的一年级新生。平台未通过需要现场审核入学材料的,材料审核地点为桥林小学。

  (四)浦口区龙山小学停止招生,施教区范围适龄儿童可根据居住地及家长意愿选择在浦口实验学校桥林新城分校小学部、南京市第一中学浦口区桥林新城小学或浦口区高旺小学就读。平台未通过需要现场审核入学材料的,材料审核地点为意向选择的相应小学。

  (五)南京市第一中学浦口分校小学部继续利用中华中学浦口城南中学校舍过渡办学。代招范围为城南中心北区含正荣润棠府、望江悦府、嘉品美寓、海信慧园、天悦锦麟、天悦风华等小区符合入学政策条件的一年级新生。平台未通过需要现场审核入学材料的,材料审核地点为中华中学浦口城南中学。

  三、民办小学招生入学

  南京汉开书院学校小学部、南京书人实验学校小学部、南京苏杰学校小学部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审核并报市教育局批准,具体报名和招生要求见《浦口区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规定。

  四、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时间安排

  5月16日,区教育局公布《浦口区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5月21日,完成对区域内公办、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材料的审核备案工作。

  5月22日起,公办学校发布入学公告,民办学校发布招生简章,明确招生入学登记相关事项。

  5月25日-30日,南京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化服务平台正式上线,家长可通过网址https://zs.jsnje.cn,或登录“我的南京”APP“一件事服务”专栏选择“教育入学一件事”进入平台,填报相关信息。有其他线下服务需要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可同步到相应学校现场审核报名材料,由学校指导录入。平台将根据填报的信息对户籍、房产等信息自动核验,数据校验未通过的由相应学校后期通知现场审核报名材料。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长同步在5月25日-5月30日网上选择暂住地所属街道进行报名登记,同时到相应街道指定地点现场审核报名材料。具体信息见“附件3”“附件4”。

  6月4日,区教育局公布民办学校、热点公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方案。

  6月14日-15日,小学新生在义务教育招生信息化服务平台填报电脑派位志愿。

  6月28日,同步进行民办学校、热点公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并公布结果。

  6月29日,市教育局在义务教育招生信息化服务平台开通电脑派位结果网络查询。

  7月1日-11日,被电脑随机派中的学生及其监护人到相关学校,现场办理录取确认手续,截止时间为7月11日17:00。

  8月10日前,公办、民办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或公布新生名单),完成招生工作。

  五、本细则由浦口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区教育局招生咨询举报电话: 58187315(袁老师)、 58882173(张老师)

  附件3:浦口区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信息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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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4:浦口区街道社区教育中心信息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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