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没有出生证明可以上户口吗
导语 新生儿按照随父或者随母自愿户口原则,应当由新生儿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向新生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户口登记。
南京新生儿入户办理材料:
1.新生儿父、母《居民身份证》;
2.拟落户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
3.新生儿父(母)《结婚证》;
4.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注意事项:
出生申报当场办理。超过一个月仍可办理。
出生医学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是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印制,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编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全国《出生医学证明》工作,委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的具体事务管理工作。《出生医学证明》必须由批准开展助产技术服务并依法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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