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个税汇算补税条件有哪些

导语 如果纳税人年度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且不符合国务院规定豁免义务情形的(综合所得年度不超过12万元,或者补税金额低于400元的)应办理补税。

  京个税汇算补税条件

  如果纳税人年度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的,且不符合国务院规定豁免义务情形的(综合所得年度不超过12万元或者补税金额低于400元的),均应当办理年度汇算补税。常见情形有:

  1.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月);

  2.除工资薪金外,纳税人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各项综合所得的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预缴率;

  3.实际收入高于预扣预缴申报收入;

  4.预扣预缴时多扣除了不该扣除的项目或金额,年度合并计税时因调减扣除额导致应纳税所得额增加等等。

  》》推荐阅读:南京个税年度汇算清缴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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