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南京里生育津贴是多少公司就发多少吗

导语 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且产假期间生育保险正常缴纳,且连续缴费满十个月可享受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

  是的。

  生育津贴低于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标准的,高出的部分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发放标准

  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计发基数为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申报的月平均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单位缴费不满12个月的,按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单位实际缴费月份的生育保险平均缴费基数计算。

  计算公式: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申报的月平均生育保险缴费基数÷30×津贴发放天数。

  营养费

  在南京市定点医疗机构刷卡就诊,其一次性营养补助,由系统批量结算支付。一次性营养补助按上年度江苏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发放。(2023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期间生育的,标准为3104元/人次;上一年度为2982元/人次)

  注意:流(引)产不享受一次性营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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