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家庭医保能不能给对象用
导语 设立家庭共济账户关系后,共济对象在医院就医使用自己的医保卡刷卡结算时即可使用家庭共济账户。
不能。个人账户结余部分可共济给参加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父母、子女在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内使用。
拓展:退休享受终身医疗保险待遇条件
2023年6月1日实施《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放宽了累计缴费年限的计算标准,确保了退休人员的待遇享受。
职工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男性满二十五年、女性满二十年的,按照规定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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