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保共济条件
导语 设立家庭共济账户关系后,共济对象在医院就医使用自己的医保卡刷卡结算时即可使用家庭共济账户。
南京医保共济条件:
个人账户结余部分可共济给参加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父母、子女在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内使用。
①共济双方既有南京参保,也有本省其他城市参保:点击查看
②共济双方均为南京参保:点击查看
医保家庭共济注意事项:
每年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划出不计办理次数。
线下办理医保家庭共济的:资金划出人需带身份证、社保卡等身份凭证;如果以配偶身份多次转移但接收人不是同一个的,须出示离婚证、结婚证等证件。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共济】可获取南京医保余额直系亲属转移线上办理步骤、办理条件、材料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