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投靠南京户籍子女落户材料
导语 父母年龄均已超过法定养老或退休年龄并按国家、省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可以投靠子女,来看材料。
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该子女在本市城镇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父母年龄均已超过法定养老或退休年龄并按国家、省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且迁入后该住所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南京市住房保障面积的,提交以下材料:
1、投靠人与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投靠人与被投靠人关系证明;
3、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4、户主和合法稳定住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意见书;
5、投靠人当前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盖章确认的养老待遇证明或退休金领取机构出具的经盖章确认的退休金证明。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落户】可获南京各类落户政策及办理流程等信息,加入本地宝办事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