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就业人员申请江宁区保障性租赁住房条件

导语 南京新就业人员申请江宁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需要在南京无房、且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南京缴存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南京新就业人员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申请南京江宁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具体申请条件如下:

  (1)本市无房;

  享受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不高于评估租金的90%

  (2)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住房且在本市缴存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人均月收入高于8000元(含)的,按市场租金90%收取租金;

  人均月收入高于7000元(含)、低于8000元(不含)的,按市场租金80%收取租金;

  人均月收入低于7000元(不含)的,按市场租金70%收取租金。

  >>>相关阅读推荐:2023南京江宁区住房保障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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