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积金委托补充逐月提取还商贷办理材料

导语 在南京公积金中心有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签订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的职工,如有未结清的住房商业贷款,可以签订补充逐月提取还商贷协议。

  南京公积金委托补充逐月提取还商贷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结婚证或单身声明;

  3.贷款证明(可联网获取贷款信息的无需提供)。

  加大对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购房租房支持力度(2024年8月27日实施)

  关于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以前贷款首次首套才能上浮到60万一人,120万一户,现已取消首次首套限制。此次调整自2024年8月27日开始执行。已经申请贷款但没有发放的,根据贷款申请人意见进行相应的调整。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回复【公积金提取】可获取南京公积金提取入口,查看提取条件,材料,流程,额度,线下办理网点,以及最新政策调整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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