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外地户口新生儿落户南京的政策

导语 长三角入户跨省市通办实施后,家长可在南京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新生儿入户申请手续。

  2021年11月23日起,长三角区域户籍居民可在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新生儿入户,不再需要在实际居住地和入户地之间来回奔波。

  长三角区域新生儿入户跨省(市)通办,以实际居住地和拟入户地公安机关之间的信息流转替代居民群众两地来回奔波,实现了“一地办理、网上流转”。

  ✔办理范围:

  在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全域内出生并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四地户籍居民,随父或随母在长三角区域家庭户内申报出生登记的新生儿,其父(母)可在实际居住地向公安机关提出跨省(市)新生儿入户申请。

  ✔办理材料:点击查看

  ✔办理流程:点击查看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新生儿户口】可获南京户籍、长三角户籍新生儿户口登记政策、办理条件及流程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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