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籍新生儿在南京出生落户怎么办

导语 其父(母)一方为长三角户籍,可在实际居住地向公安机关提出跨省(市)新生儿入户申请。

  带材料到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

  材料:

   (1)新生儿父、母《居民身份证》。

   (2)新生儿父、母《居民户口簿》。

   (3)新生儿父(母)《结婚证》。

   (4)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流程:

  新生儿父(母)向收件地公安机关提出跨省(市)新生儿入户申请。流程需3个工作日,收到通知后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至收件地公安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详细流程: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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