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因工致残七至十级人员享受哪些待遇

导语 评定为七至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具体标准如下。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有哪些规定?

  从2021年1 月1日起,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按每人每天30元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推荐阅读:南京哪些情况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工伤】可查看江苏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认定流程等信息,加入办事交流群。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