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领失业保险期间医疗保险由谁缴纳

导语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金,不用个人缴纳医保。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个人无需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失业基金代为划转

  哪些情况应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6.待遇领取期满的;

  7.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暂停须知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江苏省内出现停领情形的,系统自动暂停,无需任何手续;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江苏省外出现停领情形的,需携带身份证或者医保卡及相关材料,就近到我市任一区级经办机构办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失业保险】可获江苏省失业保险最新政策、申领入口、发放标准、申领条件、申领材料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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