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保断缴续费多久后可以报销

导语 江苏医保人员断缴接续后等待期明确,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的和中断缴费三个月以上等待期不一样,详情来看正文。

  江苏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转发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并结合江苏实际,明确江苏医保人员断缴接续后的待遇政策。

  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的:

  可按转入地规定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手续,补缴后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缴费当月即可在转入地按规定享受待遇,中断期间的待遇可按规定追溯享受。

  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的: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各统筹地区规定执行,原则上待遇享受等待期由不超过6个月降低为不超过3个月

  【推荐阅读】南京灵活就业医保待遇等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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