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土地被征收人使用房票要注意什么?

导语 南京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房票使用时需要注意被征收人只能用房票购买安置房或者商品房,不可兑换现金,不可转让赠与套现抵押。

  在使用房票的过程中,需要注意:房票只能用于被征收人自行购买安置房或商品房不予兑换现金不得进行转让、赠与、套现抵押等。房票自出具之日起,有效期为12个月,被征收人应在有效期内购房,逾期未选购房屋的,房票自动失效。

  拓展阅读:被征收人持房票购买住宅房屋的奖励标准

  1、在安置房申购优惠幅度的基础上,被征收人持房票购买本市栖霞区孟北、栖霞区百水、雨花台区绿洲片区市级安置房的,再给予被征收人房票面额使用部分不超过10%的购房奖励。

  2、在安置房申购优惠幅度的基础上,被征收人持房票购买本市其他安置房的,再给予被征收人房票面额使用部分不超过 5%的购房奖励。

  3、仅选择货币补偿且放弃申购征收安置房和保障性住房的被征收人,持房票购买本市商品房的,给予被征收人房票面额使用部分不超过5%的购房奖励。房票安置奖励政策所需资金纳入征收项目成本。

  猜你想看:南京市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房票安置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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