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是多久

导语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宁政办发〔2011〕94号)规定,失业保险金领取时长如下。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每满1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

  累计缴费满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24个月。

  问:申请有时间规定吗?

  失业后申领失业保险金没有时间限制。只要失业人员和单位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且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你可能还想了解:南京没领完的失业保险金能继续领吗? 南京失业保险停发有几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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