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生育金领取条件
导语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且产假期间生育保险正常缴纳,且连续缴费满十个月,可享受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
生育津贴发放条件:
1、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2、产假期间生育保险正常缴纳,且连续缴费满十个月,可享受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
生育津贴发时间:
单次生育一个孩子的、计生手术除满3个月不满7个月期妊娠流产外的,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刷卡就诊,其津贴及一次性营养费,一般无需申报,由系统批量结算支付。计生津贴隔月发放,分娩津贴、护理假津贴于生产5个月之后发放。
问:南京生育险没交够十个月有营养费吗?点击查看详情。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生育保险】查看南京生育险条件/标准、零星报销范围/流程等信息,加入办事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