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保共济账户家庭成员怎么使用
导语 被共济的参加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父母、子女在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内作为账户余额使用。
南京职工个人账户结余部分可共济给参加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父母、子女在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内到定点医院、药店刷卡结算。
2022年11月1日起,南京医保提高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能力。取消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起付额度,个人账户结余部分可共济给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父母、子女在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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