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城乡医保零星报销材料

导语 城乡医保零星报销需有效身份证明(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医院收费票据原件等。

  参保人员申请零星报销时,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医院收费票据原件,并按申报费用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一)住院费用。住院费用清单、诊断证明或出院小结。(如申请住院期间外购药品零星报销,需提供住院医嘱单或外购药处方原件、复印件)。

  (二)门诊费用。门诊费用清单。

  (三)急诊、抢救费用。医药费明细清单、急诊诊断证明(或急诊病历);抢救需提供门诊抢救病历、出院小结、死亡记录及死亡证明。

  (四)生育费用。医疗费明细清单、出院小结等。

  (五)外伤(中毒)就医的需提供交通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等责任认定证明材料。

  (六)其他符合政策的申报材料。以上报销材料请自留复印件,办理报销前请开通本人南京市民卡银行卡功能。如持省卡,在基层经办机构办理时提供本人开户银行及银行卡号。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城乡医保】可获南京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查询/续保攻略、本地人/外地人/老年人各类人群参保及缴费办法、参保待遇、咨询热线等信息。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