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社保基数申报错过时间了咋办
导语 参保单位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社会保险费工资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进行缴费工资基数申报,缴费时间规定来看正文。
社保缴费基数每年1月11日至2023年3月6日申报,建议单位尽早准备材料申报,以免错过时间。
《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汇总表》中的“缴费工资总额”填报有什么要求?
“缴费工资总额”是指本单位本次申报的上一年度工资总额,也就是《缴费基数核定表》中个人年度工资总额的汇总数。
如单位有特殊职工,例如多重劳动关系人员单独参加工伤保险,那工伤保险的工资总额应高于其余两个险种的总额,按照申报人数、险种分别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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