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新生儿能在南京上户口吗

导语 2021年11月23日起,沪苏浙皖户籍居民可在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新生儿入户,不符合拟入户地的出生申报登记政策规定需回原籍办理。

  可以。

  2021年11月23日起,长三角区域户籍居民(沪苏浙皖)可在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新生儿入户,不再需要在实际居住地和入户地之间来回奔波。条件均符合的新生儿可以随父或随母在长三角区域家庭户内申报出生登记。

  办理条件:

  (1)新生儿在沪苏浙皖三省一市全域内出生,并已取得《出生医学证明》;

  (2)新生儿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沪苏浙皖三省一市户籍居民;

  (3)新生儿系婚内生育,且父母双方户口簿上登记的民族成份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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