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新生儿在南京办入户需要什么材料
导语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长三角户籍居民,随父或随母在长三角区域家庭户内申报出生登记的新生儿可异地入户。
符合长三角新生儿异地入户办理条件的,即可签署《长三角跨省(市)新生儿入户承诺书》,留存邮寄信息及联系方式并提交办理材料原件——
(1)新生儿父、母《居民身份证》;
(2)新生儿父、母《居民户口簿》;
(3)新生儿父(母)《结婚证》;
(4)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申请人当场签署《长三角跨省(市)新生儿入户承诺书》,需要留存邮寄信息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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