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长三角新生儿入户跨省通办条件+范围
导语 新生儿在长三角地区出生,其父(母)可符合户籍条件,可在实际居住地向公安机关提出跨省(市)新生儿入户申请。
在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全域内出生并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四地户籍居民,随父或随母在长三角区域家庭户内申报出生登记的新生儿,其父(母)可在实际居住地向公安机关提出跨省(市)新生儿入户申请。
【长三角其他通办事项】
户口迁移:江苏可办理范围涵盖除大中专院校学生户口迁移以外的所有户口迁移类别>>一站式户口迁移业务
公积金办理:南京线上办理长三角地区公积金指南(入口+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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