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社保基数调整通知

导语 南京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按照统一标准执行。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江苏省全省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2470元执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下限此次不作调整,按照2021年12月发布的4250元执行。

  南京五项社会保险采用统一的缴费基数:

  职工当年度缴费基数为本人上一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即上一自然年度工资性收入总额除以实际发放工资月数)。工资性收入总额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六部分组成。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社保】获取2024南京最新社保基数调整、社保基数信息查询、社保基数申报指南、社保基数热点问题。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