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保共济流程及详细攻略大全

导语 南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已全面开放,可通过“我的南京”办理个人账户转移,详细指南来看正文。

  办理条件:

  职工个人账户结余部分可共济给参加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在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内使用。

  办理流程:

  线上:共济给职工医保参保人 | 共济给职工医保+城乡医保参保人

  线下:参保人员(转出人)本人持社会保障卡或者身份证就近至南京市、区社保(医保)中心窗口办理。

  注:若被共济人既有南京参保人也有省内其他城市参保人,通过“江苏医保云”APP—我要办—家庭共济,设立家庭共济关系。

  办理范围:

  可共济给在南京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

  可以为参保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缴纳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

  可用于为本人及在南京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购买政府引导支持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例如【宁惠保】【医惠保

  注意事项:

  个人账户直系亲属转移采用承诺制办理,转出人须签署“个人承诺书”说明亲属关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父母、子女第一次办理时的承诺,默认为一直成立。

  第二次及以上办理“配偶”间个人账户转移且转入人不是同一人的,需提供“离婚证”、“结婚证”等有效证件至柜面办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共济】可获取南京医保余额直系亲属转移线上办理步骤、办理条件、材料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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