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城乡养老金发放时间

导语 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每月十号发放养老保险金。

  南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每月15日前发放。

  待遇领取条件

  参保人员具有南京市户籍,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可申请从符合领取条件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其中:

  (1)自2015年1月1日起,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自2015年起逐年缴费至规定领取年龄,可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未按规定逐年缴费的,中断的缴费年限通过补缴的方式补足。补缴的自补缴到账次月起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2)自2015年1月1日起,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养老保险】可获南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最新消息、缴费基数/比例、办理指南(查询/参保/缴费/转移/领取/变更)、养老待遇测入口等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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